一旦确定要真离婚,那么就要做好充分准备,能够协议就协议离婚,实在不行走诉讼也不怕。
但是对整个诉讼程序要了然于胸,不能着急,也不能放纵,准备好谈判方案,步步为营,你才能最终成功实现离婚的关键目标。
(一)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离婚流程
首先和大家分享目前法定离婚的两种选择以及各自的利弊。
第一种是协议离婚,也就是两个人对于离婚的主要问题没有争议,自己达成了协议,然后拿着协议到民政局领离婚证,以前当天可以拿到离婚证,不过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以后,需要更多冷静时间,帮助大家理性选择,这也是我们这个专栏的初心。
第二种是诉讼离婚,就是到法院起诉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。
从两种情况的流程来看,一般情况下,协议离婚更有利:省时、省钱、不撕破脸。
一、如果想要协议离婚,应该如何办理呢?
首先从程序上:必须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,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,不能委托任何人代办。
其次,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或证明材料有:
本人的户口簿
居民身份证(在有效期内)
结婚证
离婚协议书(一式 3 份,需要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签字)
双方各 2 张 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
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
而在有了 30 天离婚冷静期后,协议离婚还有以下的变化:
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夫妻必须去民政局 2 次才能领取到离婚证。 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如果婚姻属于特殊情况,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也需要去法院离。
比如涉外婚姻,一方以后还要在外国再婚的,很多外国法律不认可中国民政局的离婚证,甚至不认可中国法院的调解书,只认可法院的判决书。这种情况,就算双方对离婚条件达成一致,也要走一个法院起诉的流程。
此外,如果两个外地户口的人在同一个大城市长期生活,不想回老家民政局去办理的,可以直接在现在居住的城市法院离婚。